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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交易联网管理办法(暂行)》

时间:2002-04-09

来源: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作者: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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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宜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5号)精神,为了安全、有序和高效地实现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的联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各类基金、保险公司、外资金融机构,以及经金融监管当局批准可投资于债券资产的其他金融机构均有资格申请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联网交易。
第三条 金融机构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申请办理债券交易联网手续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相关金融机构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包括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信托法人许可证、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
3、商业银行分行还应提供其总行的债券交易授权书;
4、填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联网申请表”(见附件);
5、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四条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收到法人金融机构或授权分支机构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将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金融机构联网申请的认证工作并通知申请机构。
第五条 联网申请认证通过后,金融机构应从人员培训与硬件配置等方面做好联网准备工作:
1、及时指派人员参加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组织的业务和技术的培训与考核,获得《交易员资格证书》。金融机构持有《交易员资格证书》的交易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2、从帧中继(Frame Relay)、DDN、电话拨号(PSTN)等三种通讯方式中选一种适合本单位交易需要的方式,选定后及时向当地邮电部门申请开通。
3、配置一台PC机及一台路由器。PC机需满足如下条件:PENTIUM Ⅱ 233 以上、64M RAM、2G以上硬盘、1.44M 软驱、光驱、14寸显示器、一块网卡(带RJ45接口)。路由器需满足以下条件:CISCO 2610或CISCO 2501。CISCO 2610包括CISCO 2610软硬件及附加模块WIC-IT。CISCO 2501包括CISCO 2501软硬件及TRANCEIVER(AUI-RJ45)。如选择电话拨号方式联网,则不必购置CISCO路由器,只需MODEM即可。
第六条 金融机构完成第五条所规定的各项准备工作后应及时提交联网交易的书面申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收到书面申请十个工作日内将完成交易网络的联通工作并发文通知申请机构,同时在中国货币网上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公告。
第七条 金融机构完成联网、交易人员培训和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托管帐户后,即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
第八条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10日前向人民银行总行报告备案联网情况。
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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