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司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发起申请,完成了新增成员企业备案工作,这是有效集中管理中国中铁各级成员企业资金,扩大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范围的有力举措,从而精准助力集团海外双优战略实施。
在充分准备和沟通协调的基础上,本次备案申请于5月12日发起,5月21日取得批复,审批时间由官方的21个工作日缩短至8个工作日。本次申请将东方国际、中国铁路(香港)工程有限公司、中铁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瑞典工程有限公司,以及中铁一局、中铁电气化局、中铁大桥局、中铁工业等成员单位的香港公司等十家境外成员企业纳入到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体系中。此次备案后成员企业总数增至46家(其中境内31家,境外15家),已基本涵盖中国中铁所有外经单位。此外,按照监管要求对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经营开发”的成员企业进行逐一排查,杜绝已备案成员企业利用跨国公司政策开展房地产经营开发业务。
通过备案的成员企业可在财务公司开展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免手续费)、外汇定期存款、结售汇、资本项下跨境资金调剂(外债引入、境外放款)等多种业务,其中备案各单位均可使用362亿美元的外债额度和54亿美元的境外放款额度,以满足中国中铁各级单位在海外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形成与香港财资中心的有效联通。经过备案,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境外资金管理和金融服务能力,为实现集团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服务集团海外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服务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