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7-19
来源:国信财务公司
作者:李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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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颁文《关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批复》(银总部函[2013]46号), 批准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同业拆借业务;2013年7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颁文《关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加入电子商业汇 票系统的申请》,批准公司以直连方式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同业拆借业务的开办,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业务功能,满足公司经营中临时性资金周转需要,增强公司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支持的能力。目前,公司已建立了同业拆 借交易组织机构,制定了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职能部门、岗位职责、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配备了合格的从业人员和软硬件设备。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立,不仅可以解决成员单位票据管理在安全性、流动性和集中管理上的难题,提升票据业务的交易效率和集团票据资源的管理效率,同时,公司将借助全国系统联网,深化对成员单位的融资和结算服务,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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