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1
来源:江苏交控财务公司
作者:江苏交控财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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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经过前期深入调研和与合作银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江苏交控财务公司结合实际出台了《委托商业银行代理开立信用证管理暂行办法》,并将根据成员单位的需求开展相关业务。
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是企业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代理开立信用证业务分为国内信用证和进口信用证,是江苏交控财务公司接受成员单位的委托,利用公司在外部商业银行的信用额度,代成员单位办理信用证业务。其中,国内信用证是公司依照申请人提供的国内贸易合同及申请委托开证银行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进口信用证是公司依照申请人提供的国际贸易合同及申请委托开证银行向受益人(国外出口商)开具的,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凭议付行/寄单行寄来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按照信用证条款对外付款的书面承诺。
作为集团的“内部银行”,江苏交控财务公司始终以助力集团战略实施为出发点、以满足成员单位的需求为落脚点,持续挖掘持牌金融机构优势,主动探索创新产品。该业务的落地不仅完善了公司金融服务功能、丰富了公司业务品种,也为成员单位提供了国际结算工具及短期融资渠道。下一步,江苏交控财务公司将通过国际化和市场化举措,继续探索国际业务品种,全面助力集团打造成为国际影响、国内领先的万亿省级交通产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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